林順潮眼科中心

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需適時治療

2016081509:33
  在香港每年都會有約5-7%急不及待的新生兒在媽媽懷孕足月前出生,正常情況下,胎兒應該在母體中成長至足月(即40周)生產,此時視網膜血管一般可以發育完全,伸展到視網膜邊緣。但如果出生時的懷孕週數較少或者是出生體重較輕,嬰兒就有機會患上早產兒視網膜病變(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,簡稱ROP),而若早於懷孕32周就出生的嬰兒風險相對更大。另外,在部份新生兒出生時由於要接受吸入氧氣搶救,而導致體內氧氣濃度過高,亦是令視網膜血管發育發生改變的原因之一。過高的氧氣濃度會使血管收縮及壞死,促使網膜產生細胞因子,誘導不正常新生血管生成,這些新生的血管十分脆弱,容易發生滲出和出血,而導致玻璃體出血和視網膜脫落等併發症,若治療不及時,嚴重時會導致失明(圖1)。


  一般情況下,出生時的懷孕週数越少或者是出生體重越輕,發生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機率會越高。有研究指出,出生時懷孕週數在29到30週早產兒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約為47%,在28週以下早產兒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約為84%;出生體重在1000到1500克早產兒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約為46%,在1000克以下的則為80%。而對於「威脅視力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」(Vision Threatening ROP)----即程度較嚴重,應該及早治療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,在出生時懷孕週數在29到30週早產兒中發生率約為6%,在28週以下早產兒中,發生率約為29%;出生體重在1000到1500克早產兒約為5%,如果是1000克以下的則為29%。而一般來說,出生時懷孕週數35週以上或出生體重2000克以上的早產兒多數不會發生嚴重的視網膜病變。
  危險因子
 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多種原因均有相關。至今確定與之相關的危險因子只有低出生週數及低出生體重。因此,美國兒科醫學會建議出生體重小於1500公克,週數小於32週的早產兒在出生後4~6週時應該聯繫眼科專科醫師進行眼底檢查,以及早發現及治療病變。
  目前研究報導與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相關危險因子主要包括: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(VEGF,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)、血液內二氧化碳含量、血液內鐵離子濃度、是否有輸血過、敗血症、早產兒呼吸窘迫症、高濃度氧氣等,然而這些危險因子與病變的發生之間的關係目前都還沒有確定定論。

  ROP分期
 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按照疾病的嚴重度不同可以分為五期:
  (1)第一期(Demarcation Line):週邊視網膜有血管區域及無血管區域之間有明顯之白色分界線(圖2a)。
  (2)第二期(Ridge):分界處視網膜增厚,變成山脊狀隆起(圖2b)。
  (3)第三期(Ridge With Extra-retinal Neovascularization):分界處的脊狀隆起增厚,並有不正常的新生血管增生,可能合併中央區域血管的擴張(Plus Sign)(圖2c)。
  (4)第四期(Retinal Detachment):視網膜受玻璃體纖維增生的牽引而產生部份之部份視網膜脫落(圖2d)。
  (5)第五期:視網膜全部脫落,呈漏斗狀。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根據嚴重程度可以分為五期,當發展到第五期,視網膜全部脫落,即使接受治療,效果亦不佳。
  治療時機
  一般情況下,程度不嚴重的ROP即使未經治療亦可以自行好轉,若第一次檢查時發現未發生病變但血管未發育完成,則2至3週後再檢查,直到血管發育完成。第一期及第二期病變一般無須治療,只需每兩週覆診即可。
  若為病變發展到第三期,尤其是靠近視網膜的中央區域處(即後極部)發生病變,則須每週檢查一次以免病情進行迅速,錯失治療時機。至於第三期病變合併有一定範圍的新生血管,再加上後極部血管擴大,就稱為臨界病變(Threshold Disease),此時應該視網膜週邊無血管區進行激光或冷凍治療,目的是將缺氧的視網膜破壞。若治療成功,則在治療後2~3週可看到後極部血管擴張的現象有明顯改善,脊部及新生血管逐漸消退,而視網膜血管亦會逐漸向無血管區發育。由於冷凍治療引起的炎症反應較大,目前大部份第三期病變多選擇在局部麻醉下進行激光治療。此外,最近有大型研究報導,玻璃體內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,對於治療第三期ROP療效良好。總的來說,接受治療後約有75%病人會得到改善,但仍約有25%的病變仍有可能持續惡化到第四期或第五期。
  若病變進展到第四期,就要考慮眼內玻璃體切割手術,透過將將玻璃體內的纖維增生去除,達至去除玻璃的增生體纖維對視網膜的牽引的目的,使脫落的視網膜恢復貼合,手術成功率大約在60~70%。然而在第五期的病變,由於視網膜增殖性及玻璃體牽引範圍較大,程度嚴重,必須以玻璃體切除治療。手術時一般需要將同時摘除晶體,不過若病變到達第五期,即使手術治療效果亦不佳,視網膜成功貼合的機會率大約為25~50%,而視覺功能方面,則只有10%病人可以達到「可以行動」(Ambulatory Vision)的視力,另外還要面對晶體摘除之後的一系列併發症。

  因此,對於早產兒視網膜病變,最重要的是及時的篩查,以便及早發現病變,儘早治療。隨著對這一病變認識的增多,目前兒科對於早產兒的搶救和處理都有了相應的調整,例如在允許情況下減少氧氣吸入或降低氧氣濃度等,這些改進也對預防病變的發生助益良多。
  結語
  早產兒視網膜症若未能及時發現,儘早治療可能會影響視力甚或有雙眼失明的危險。嬰兒若屬於早產低體重,則應由眼科專科醫師定期追蹤檢查,爭取及早發現病變以便及時治療。除激光治療及手術外,最新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治療,效果良好。隨著對早產兒視網膜病變認識的增加,現時發病率已經大大下降,而病人若得到適時治療,多能獲得良好的視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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